蘇州心理咨詢師列舉案例:李平平事件
在2003年半年內,李平平陸續殺害5名年輕的“小姐”,有的小姐在被碎屍後,竟被他生吃掉眼睛和腎臟。在審訊中,李平平說:“我就是不平衡,辛辛苦苦一個月也掙不到2000元,她們如此輕松就能掙這麽多錢。而且她▓們坐我的車從不拿正眼看我。”據了解,1995年月27日,因不滿自己被辭退,他就將原所在的公司經理宋某一家三口殺死後焚屍。在此之前,4月1日,因為嫉妒█萬某的富裕,在其家中縱火。
分析:
從此案例我們可以作出如下推斷:犯罪人具有極其強烈的憤世傾向,對社會的不公正現象極為不滿。他在對犯罪對象的選擇上充分表現出了自己在對待不勞而獲現象存在的強烈不滿情緒;而在犯罪手段的選擇上則充分顯示了他在自我意識層面上的激烈反抗。
我們可以推斷出犯罪人的犯罪動機:由於犯罪人自己內心的嚴重不平衡而渴望對社會掌握財富的“不勞動者”采取報復性行為,並認為實施這種行為是合理的“懲罰”。
我們從以上的案例描述來分析犯罪人的幾次犯罪時也不得不考慮這樣的現實性因素:社會存在著巨大的兩極分化,而社會上掌握財富的人並不都是因“勤勞”和“有能力”而得到自己所在的財富與權力地位。當一個處於弱勢地位的人,憑借自己“誠實勞動”而得不到應有的勞動回報時,處於這種地位的人會產生一種不平的心態,而“不勞動者”對弱勢人員的輕視導致了對這種不平心態的強化。由於每個人都有追求“平等”需要,當社會機制無法調節“平等、公平”和利益分配的尖銳矛盾時,處於弱勢地位的人由於無力運用正當途徑來解決社會不公問題,又由於學校教育對學生理想化認知結構的塑造,就會出現費斯汀格所說“認知失調”問題。無權者只能用最原始的機體能力,用原始的、類似“血親復仇”一樣的方式代替社會行使“懲罰”職能。
從犯罪人的犯罪手法來看,犯罪人有著嚴重的直線式思維模式,比如,他將被害人的眼睛吃掉可能就是因為“她們坐我的車從不拿正眼看我”這個原因。依據精神動力學理論觀點分析,犯罪人可能在現實生活中沒有得到性愛力比多的有效釋放,因此他1995年的兩次犯罪都選擇了縱火的方式,而在2003年的犯罪中的犯罪對象正好指向“妓女”這一邊緣群體,並且生食了被害人的腎臟,以釋放他的過度積壓的本能需求。
我們也可以看出,犯罪人的自我中心主義傾向非常嚴重,渴望被女性關註,並且也非常渴望成功。根據阿德勒的觀點,“追求卓越”是確認自我的基本手段。當犯罪人無法在社會事務上達到“卓越”狀態時,他開始用毀滅的方式來確認自我。
通過本案例,我們可以做出如下結論:由於犯罪人個人自身的人格因素,犯罪人無法在社會正常的事務中得到良好的情感宣泄與釋放,社會不公正現象的普遍存在,這些都激發了犯罪人的犯罪欲望。在長時間的被忽視與被“不公正”對待的存在狀態下,犯罪人的不滿情緒與愛欲力比多被增量強化,導致了犯罪人的三次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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